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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制度

研究生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 :2017-11-24作者 :点击 :

实验室中的流动人员(研究生、博士后)是实验室中的一支重要科研力量,为加速年轻人员的培养,强化知识创新力度,加强对实验室研究生的管理,特制定如下办法。

(l)培养方针和目标: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加强素质教育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。培养的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,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,在材料学科有足够的知识面,又掌握与研究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,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,具有一定组织协调与合作精神,身体健康,真正成为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。

(2)招生和分配:吉林大学对实验室的研究生实行倾斜政策,保证各实验室的研究生总数与固定人员的比例在2:l以上,博士生和硕士生比例在1:2左右。在实验室研究生招生总额的范围内,经室务会议讨论和室主任认定,可建议校研究生院在各导师之间适当调剂研究生。

(3)实验室研究生的选题应符合本实验室的学科方向和课题设置,并能取得阶段性成果。

(4)适当提高实验室在读研究生的待遇,除了一般助学金、助研津贴外,可从研究经费中相关部分列支部分研究生科研费和助研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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